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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8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羅振家
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李育仁
法 官 楊舒婷
法 官 吳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丁梅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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