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SLDV,109,除,128,202003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28號
聲 請 人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金鋒
代 理 人 邱靜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3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5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3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錦秀
附表:
┌──┬─────┬──────┬────┬─────┬─────┬───────┐
│票據│  發票人  │   付款人   │ 受款人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發票日    │
│種類│          │            │        │(新臺幣)│          │   (民國)   │
├──┼─────┼──────┼────┼─────┼─────┼───────┤
│支票│丰耘企業有│彰化商業銀行│富田電機│177,265元 │MN8531084 │108年11月16日 │
│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          │          │              │
│    │陳敏榮    │淡水分公司  │公司    │          │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蕭景彥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