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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甲○○
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乙○○男,
統一編號:Z000000000
2 樓)於98年5 月28日死
為公示催告。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
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
中 華 民 國 98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
中 華 民 國 98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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