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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號
債 務 人 乙○○原名:汪宗.
代 理 人 鄭凱鴻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關於債務人乙○○(原名:汪宗賢)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清算財團財產,以「(一)債務人提出新臺幣柒萬元,依如附表二所示各債權人之債權金額比例分配予如附表二所示債權人。
(二)如附表一所示之清算財團財產返還債務人」為處分方法。
理 由
一、按債權人會議得議決清算財團之管理及其財產之處分方法、營業之停止或繼續、不易變價之財產返還債務人或拋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8條定有明文。
次按法院不召集債權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
但法院裁定前應將第101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復為同條例第121條第1項所明定。
又在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前,對於債務人之財產有質權者,就其財產有別除權,而得不依清算程序行使其權利,同條例第112條第1項及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乙○○(原名:汪宗賢)聲請清算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98年12月22日以98年度消債清字第12號裁定自98年12月28日17時起開始清算程序,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清算程序在案,有該裁定附卷足憑(見本院卷㈠第4 頁)。
另債務人有如附表二、三所示已申報之債權人,有本院99年5月14日公告確定之債權表在卷可考(見本院卷第191 、192頁)。
查債務人於開始清算時,有如附表一所示之清算財團財產,其中編號1 之機車(車號:CXM-036 ,94年11月出廠)、編號3 之人壽保單〔保單價值僅新臺幣(下同)3,290元〕、編號4 之嘉鼎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股份(該公司已於98年1 月15日經解散登記)等財產均價值些微,而編號2 之汽車(車號:W3-3280 ,88年出廠),經債務人自陳其市值約7 萬元(見本院卷第24頁)。
審酌編號1 、4 之財產變價不易,且為節省管理人報酬及出售汽車所生稅賦等支出,保障債權人之受償權益,並兼顧債務人繼續受有上開人壽保單之保障,關於債務人如附表一所示清算財團財產,應以「(一)債務人提出7 萬元,依如附表二所示各債權人之債權金額比例分配予如附表二所示債權人。
(二)如附表一所示之清算財團財產返還債務人」為處分方法。
又斟酌本件清算財團之規模及事件之特性,依首揭規定,不召集本件債權人會議,本院並已於99年9 月6 日函知各債權人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01條所規定之書面,爰以裁定代替本件債權人會議之決議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8 日
民 事 庭 司法事務官
附表一:
┌──┬───────────┬───────────┐
│編號│財產種類及內容 │財產現值(新臺幣/元)│
├──┼───────────┼───────────┤
│ 1 │機車(車號:XCM-036 )│0 元。 │
├──┼───────────┼───────────┤
│ 2 │汽車(車號:W3-3280) │70,000元。 │
├──┼───────────┼───────────┤
│ 3 │丁○○○保單(保單編號│3,290元。 │
│ │:0000000000) │ │
├──┼───────────┼───────────┤
│ 4 │嘉鼎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300,000 元。 │
│ │公司股份30000股 │ │
└──┴───────────┴───────────┘
附表二:
┌──┬───────────────────────┐
│編號│有擔保及有優先權債權人 │
├──┼───────────────────────┤
│ 1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
│ 2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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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
│編號│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 │
├──┼───────────────────────┤
│ 1 │丙○(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 │甲○(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香港商香港│
│ │上海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4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5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6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7 │臺北市監理處 │
├──┼───────────────────────┤
│ 8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荷商荷蘭銀行股│
│ │份有限公司) │
├──┼───────────────────────┤
│ 9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1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2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14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
├──┼───────────────────────┤
│ 15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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