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640號
聲 請 人 華冠乳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淑珍
代 理 人 張朝陽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 年11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6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11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碧惠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蔡岳霖
┌───────────────────────────────────────────────────┐
│支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640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
│號│ │ │ (新臺幣) │ │ ( 或 到 期 日) │
├─┼─────────┼─────────┼─────────┼─────────┼─────────┤
│1 │湘鄉食品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35,610元 │4030315 │101年5月31日 │
│ │陳茂棖 │限公司樟樹灣分公司│ │ │ │
├─┼─────────┼─────────┼─────────┼─────────┼─────────┤
│2 │萊成企業有限公司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190,476元 │2851187 │101年6月7日 │
│ │李金榜 │限公司汐止分公司 │ │ │ │
├─┼─────────┼─────────┼─────────┼─────────┼─────────┤
│3 │乖乖股份有限公司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4,536元 │6676859 │101年7月10日 │
│ │廖明輝 │限公司內湖分公司 │ │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