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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39號
異 議 人
即 債務人 鍾敏燕
代 理 人 張金盛律師
上列異議人聲請清算事件,就本院於民國109年7月20日公告之資產表提出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異議意旨略以:本院109年7月20日公告之資產表(下稱系爭資產表)上所載之三商美邦人壽之6份保險契約及中國人壽1份保險契約,保費為債權人鍾敏瑞所代繳,因鍾敏瑞代繳行為無效,故保險契約均已終止,不得列入資產表中等語。
二、按下列財產為清算財團:一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時,屬於債務人之一切財產及將來行使之財產請求權。
二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程序終止或終結前,債務人因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
專屬於債務人本身之權利及禁止扣押之財產,不屬於清算財團。
為同條例第98條所明定。
又按,管理人應將已收集及可收集之債務人資產,編造資產表,由法院公告之。
此為同條例第105條第1項之規定。
究其立法意旨,係為清算順利,故債務人之財產屬於清算財團範疇者,始有編造資產表之必要。
次按保險法所稱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而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仍為破產債權人之利益而存在。
另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利害關係人,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人壽保險之保險費。
此為保險法第 3 條、第 28 條、第111條第1項及第115條所明定。
債務人為要保人,對保險利益有處分權限;
再者,保險契約之訂立涉及道德危險之問題,無成立借名契約之可能,縱保險費係由他人繳納,亦難謂債務人非保險契約之當事人。
準此,於計算債務人財產之清算價值時,應將要保人名義為債務人之保險契約納入計算範圍(103 年第 9 期民事業務研究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題)第13號司法院民事廳消債條例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
三、經查:
(一)本件異議人前經本院以107年度消債清字第50號裁定自107年10月31日17時起開始清算程序在案。
依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9年5月30日(109)三法字第00724號函,異議人於該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有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6筆保險契約,及計算至109年5月30日之預估解約金數額(見本院卷一第194頁);
依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9年4月29日中壽保規字第1090001641號函,異議人在該公司有以自己為要保人之如附表編號7所示保險契約1件,及計算至109年4月20日止之保單解約金數額。
是以,附表所示之7筆保險契約,均為以異議人為要保人之保險契約,依前開說明,本院將其列入系爭資產表中,自無違誤。
異議人異議稱保費係債權人鍾敏瑞所代繳,或係鍾敏瑞借款予異議人繳納保費,均不影響本件7筆保險契約之要保人為異議人,7筆保險契約均屬異議人財產之情。
(二)另異議人稱本院無權代為解除保險契約、不得要求異議人提撥現金新臺幣1,244,607元代替解約云云,係屬有關清算財團財產之處分方式,非本件資產表聲明異議事件處理範圍,併此敘明。
(三)綜上,異議人之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7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陳怡如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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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保險公司、保單號碼│ 要保人 │預估解約金 │
│ │ │ │(新臺幣) │
├──┼─────────┼────┼───────┤
│1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117,338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2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28,005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3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666,832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4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0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5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420,974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6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鍾敏燕 │11,458元 │
│ │份有限公司,保單號│ │ │
│ │碼:000000000000 │ │ │
├──┼─────────┼────┼───────┤
│7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鍾敏燕 │7,558元 │
│ │限公司,保單號碼 │ │ │
│ │:0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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