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甲○○
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乙○○男,
統一編號:Z000000000
於98年6 月22日死亡,開具
催告。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
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
中 華 民 國 98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
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
中 華 民 國 98
書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