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富森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昆峯
代 理 人 呂芷誼律師
相 對 人 品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仁佑
代 理 人 吳威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士司簡調字第528號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在本院士林簡易庭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張淑芬
書 記 官 詹禾翊
調解委員 羅文貴、吳俊明
朗讀案由: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葉昆峯 到
代 理 人 呂芷誼律師 到
相對人代理人 吳威廷律師 到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兩造同意不再就民國112 年2 月10日所定網站建置設計方案買賣契約及所衍生相關紛爭向對造為任何請求。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葉昆峯 代 理 人 呂芷誼律師 相 對 人 代 理人 吳威廷律師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8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張淑芬上列筆錄正本業經核對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詹禾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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