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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代 理 人 黃家洋
相 對 人 周靖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士小移調字第127號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事
件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上午9時25分在本院士林簡易庭調解
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葛名翔
書 記 官 詹禾翊
調解委員 吳俊明、陳崇煌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黃家洋 到
相 對 人 周靖 到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捌萬伍仟伍佰伍拾伍元正,及其中本金柒萬玖仟壹佰壹拾元正自民國113 年4 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上列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聲請人代理人 黃家洋
相 對 人 周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葛名翔
上列筆錄正本業經核對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詹禾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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