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代 理 人 胡綵麟
代 理 人 許俞屏
代 理 人 葉丁宗
相 對 人 賴育廷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士簡移調字第95 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交通事件)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7 月9 日上午9 時50分在本院
士林簡易庭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張明儀
書 記 官 劉彥婷
調解委員 吳俊明、劉邦棟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葉丁宗 到
相 對 人 賴育廷 到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 年11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正。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聲請人代理人 葉丁宗
相 對 人 賴育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張明儀
上列筆錄正本業經核對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劉彥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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