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簡易庭民事-STEV,108,店勞簡,14,2019032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2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3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4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5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6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7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8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9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0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1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2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3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4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5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6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7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8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9號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30號
原 告 黃健治


上列原告因與如附表所示被告等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條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備之程式。

又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依其情形可以補正,經審判長定期間命其補正而不補正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有所明文。

二、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106年6月22日以106年度店補字第000-000號裁定限原告於收受裁定後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即駁回其訴,該裁定於同年月27日合法送達原告指定送達處所,有送達證書在卷可據。

原告雖對本院上開補費裁定提起抗告,然業經駁回抗告確定在案,有本院107年5月16日106年度店補字第000-000號裁定、本院107年10月31日107年度勞簡抗字第25-43號裁定附卷可據,原告逾期迄未補繳裁判費,亦有本院詢問簡答表在卷可稽,揆諸前揭法律規定,原告起訴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聲請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新店簡易庭 法 官 陳杰正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馮姿蓉

附表
┌────────────┬───────────────┐
│案     號               │被      告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2號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3號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4號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5號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6號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7號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8號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19號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0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1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2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3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4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5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6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7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8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29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08年度店勞簡字第30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
└────────────┴───────────────┘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