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簡易庭民事-SYEV,110,營小,582,20211215,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營小字第582號
原 告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凌忠嫄
訴訟代理人 張豐田
被 告 廖佳萱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月6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柳營簡易庭第2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二、通知兩造,被告之傳票應寄至戶籍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柳營簡易庭 法 官 陳郁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