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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營簡字第415號
原 告 林文偉
被 告 旺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品希
訴訟代理人 莊東朔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兩造已另成立調解,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7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 官 童來好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吳昕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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