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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和解筆錄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和解筆錄
109年度訴字第302號
原 告 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世坤 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 律師
複 代理 人 曾澤宏 律師
訴訟代理人 張居德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樓美鐘
訴訟代理人 牛素玲
訴訟代理人 陳曉伶
訴訟代理人 吳紹衍
上列當事人間109年度訴字第302號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
受命法官 楊蕙芬
書 記 官 朱子勻
通 譯 陳怡君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告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 律師
原告訴訟代理人 張居德 律師
被告訴訟代理人 陳曉伶
被告訴訟代理人 牛素玲
被告訴訟代理人 吳紹衍
和解成立內容:
一、變更核定100年度全年所得額為新台幣(下同)106,370,213元及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增益為15,856,330元。
二、兩造同意以上開和解內容作為本件訴訟之終結。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上列筆錄當庭交兩造到庭和解關係人閱覽確認無誤後簽名。
原告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律師 原告訴訟代理人 張居德律師 被告訴訟代理人 陳曉伶 被告訴訟代理人 牛素玲 被告訴訟代理人 吳紹衍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書 記 官 朱子勻 受命法官 楊蕙芬上列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朱子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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