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行政-TCBA,110,訴,163,2024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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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調解筆錄
112年度移調字第2號
110年度訴字第163號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原 告 大華上膠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羅裕鳳

訴訟代理人 林孟毅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連復淇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筠棋 律師
被 告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陳宏益
訴訟代理人 吳佶諭 律師
訴訟代理人 江明山
調解委員 顏月緞 會計師
上列當事人間112年度移調字第000002號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05月23日下午4時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

受 命 法 官 張鶴齡
書 記 官 黃靜華
通 譯 陳怡君
調解委員 顏月緞
到庭調解關係人
原 告 大華上膠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羅裕鳳 到
訴訟代理人 林孟毅 律師 到
訴訟代理人 連復淇 律師 到
訴訟代理人 黃筠棋 律師 未到
被 告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陳宏益 到
訴訟代理人 吳佶諭 律師 到
訴訟代理人 江明山 未到
調解委員 顏月緞 會計師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原告願意給付被告新臺幣4,752萬元,扣除已繳納之2,945萬元,剩餘1,807萬元,擬自民國113年6月1日起分24期按月繳納,第1至23期每期繳納76萬元,第24期繳納59萬元。

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二、被告其餘請求(原處分應補金額超過本案和解金部分,被告不再課徵)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讀各無異議後簽名。

原告代表人 羅裕鳳 原告訴代 林孟毅 律師 連復淇 律師 被告代表人 陳宏益 被告訴代 吳佶諭 律師 調解委員 顏月緞 會計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靜華
受命法官 張鶴齡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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