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行政-TCBA,107,訴,133,20190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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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33號
原 告 啟耀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陳宗雄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文進 律師
被 告 彰化縣政府
代 表 人 王惠美
訴訟代理人 林孟篁
張喬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108年5月29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3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兩造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8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王 德 麟
法 官 蔡 紹 良
法 官 詹 日 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詹 靜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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