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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1年度訴字第92號
原告陳穎棋
訴訟代理人黃楓茹律師
被告臺中市政府
代表人盧秀燕
訴訟代理人侯志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公用地役關係不存在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8 月26日
法官黃司熒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3 年8 月26日
書記官詹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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