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00,中智簡,11,2011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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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中智簡字第1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曾育慈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0 年度偵字第104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曾育慈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前段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光碟陸片,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散布係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2款定有明文。

故著作權法就「散布」所為之立法定義,係指現實占有著作原件或重製物之一方為提供交易或流通之單方行為,既不須有相對之一方為承諾之意思表示,亦不以買賣雙方意思相互合致完成交易為必要。

此與刑事特別法中所稱「販賣」行為,須以買受人確實基於購買目的進行交易,並與賣方之意思合致而完成特定物之交付,始能認為販賣行為既遂之情形有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度上易字第1754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本案喬裝買主之員警固係基於破獲犯罪之意思,而出面與被告進行交易,惟仍無礙於被告上揭散布犯罪之成立,先予敘明

三、核被告曾育慈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第2項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

被告於散布前之持有行為,為其散布之階段行為,不另論罪。

被告以單一散布之行為,侵害如附表所示著作財產權人所有電腦遊戲程式之著作財產權,係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論以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

四、爰審酌被告散布盜版遊戲光碟,欠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損害我國國際形象匪淺,殊屬不該;

惟兼衡被告散布之盜版遊戲光碟僅6 片,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佳;

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前無任何犯罪紀錄之品行、生活狀況、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又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按,其因一時失慮上網拍賣遊戲主機附贈盜版遊戲光碟,致罹刑章,信其經此科刑之教訓後,已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

本院綜核各情,認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

惟為使被告於緩刑期間內,能深自惕勵,導正其偏差行為,強化法治之認知,爰併宣告其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40小時之義務勞務,並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期能使被告於義務勞務過程及保護管束期間,確切明瞭其行為所造成之損害,並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

至於被告究應向何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義務勞務,屬執行之問題,應由執行檢察官斟酌全案情節及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之需求,妥為指定,附此敘明。

五、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遊戲光碟6 片,係供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著作權法第98條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前段、第2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款、第93條第1項第2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須附繕本),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黃佩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林柏名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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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被侵害著作財產權│數量│著作財產權人│地址│
│    │遊戲光碟名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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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釣魚大師        │1片 │HUDSON公司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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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馬力歐派對8     │1片 │任天堂公司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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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十項運動        │1片 │任天堂公司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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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亂鬥          │1片 │任天堂公司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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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瘋狂兔子        │1片 │Ubisoft公司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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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瘋狂兔子2       │1片 │Ubisoft公司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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