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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2860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孟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業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3年度執字第8849號、103年度執聲字第22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孟杰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孟杰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㈠按刑法第50條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25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此修正賦予受刑人選擇權,以符合其實際受刑利益,除受刑人於判決確定後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外,不適用併合處罰之規定。
從而,經比較修正前後之刑法第50條規定,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適用較有利於受刑人之現行刑法第50條之規定(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83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㈡本件受刑人黃孟杰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另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則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務之罪,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2年執更字第2號、103年執字第8849號執行指揮書各1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5至8頁,103年度執聲字第2216號卷第3至31頁)。
本件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附表所列案件合併定應執行之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4頁),是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並無不合,應依法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時瑋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
書記官 張雅如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1 日
附表:受刑人黃孟杰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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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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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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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告 刑│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年8月(3罪) │有期徒刑7月(4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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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 罪 日 期│101.5.25-101.6.15 │101.5.30-101.6.26 │101.4.4-1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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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1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1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 │
│年 度 案 號│15644號 │15304、17112號 │3491、46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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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
│最 後│案 號│101年度中簡字第2197號 │101年度訴字第1893號 │102年度易字第2797號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101年10月12日 │101年9月5日 │103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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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 ├────┼───────────┼───────────┼───────────┤
│確 定│案 號│101年度中簡字第2197號 │101年度訴字第1893號 │102年度易字第2797號 │
│判 決├────┼───────────┼───────────┼───────────┤
│ │判 決│101年11月5日 │101年11月6日 │103年5月12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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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 是 │ 否 │ 否 │
│、易服社勞之案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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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臺中地檢102年度執更字第2號(編號1、2定應執行有│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 │
│ │期徒刑3年10月) │8849號(定應執行有期徒│
│ │ │刑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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