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05,易,1090,2017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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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易字第109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國揚
選任辯護人 謝文明律師
黃鉦哲律師(民國105年8月24日具狀解除委任)
羅豐胤律師
江政峰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8884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雅俐
法 官 廖素琪
法 官 時瑋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佳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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