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06,易,1060,2017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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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易字第106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賴亦輇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陳玉聰
法 官 王詩銘
法 官 王奕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賴亮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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