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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657號
107年度訴字第2992號
107年度訴字第305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柏羽
游智皓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本院合併審理並改行簡式審判程序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江彥儀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嘉麒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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