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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82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簡秋峯
王譽霖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思大
法 官 陳鈴香
法 官 江文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聖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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