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0,訴,647,2022021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64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宗弘


上列被告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09年度偵字第32622號、110年度偵字第9651號),業經辯論終結。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8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思大
法 官 陳鈴香
法 官 江文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珮華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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