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245號
原 告 梁進明
被 告 臻愛生命有限公司(已廢止)
兼
法定代理人 曾柏瑜
被 告 懷誠開發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陳俊宏
被 告 楊婷婷
吳雅雯
張凱閔
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110年度原訴字第2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曉怡
法 官 吳欣哲
法 官 黃凡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俊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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