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1,交附民,141,20230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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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交附民字第141號
原 告 馮惠貞

訴訟代理人 蔡譯智律師
被 告 姚大偉


被 告 葉家誠

被 告 開元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弼鈞
被 告 優融行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嘉龍

上列被告因肇事逃逸等案件(本院111交訴81號,刑案被告:姚大偉),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周莉菁
法 官 王怡蓁
法 官 陳嘉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鳳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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