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1,簡上,350,2023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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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簡上字第350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鄭宗峻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不服本院於民國111年7月11日所為111年度豐簡字第322號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111年度偵字第8043號),提起上訴,並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曹錫泓
法 官 江健鋒
法 官 陳怡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亭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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