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1,附民,1388,2024072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1388號
原 告 張林麗珠
李淑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柯淵波律師
被 告 黃慧娟



劉博文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111年度金重訴字第1105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月馨

法 官 林秉賢

法 官 吳逸儒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育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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