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2,聲,1533,20230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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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53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鄭金寶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14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鄭金寶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以:受刑人鄭金寶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爰依法聲請裁定應執行刑等語。

二、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

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各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118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等情,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判決各1份在卷可查。

法院就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案件定其應執行刑時,固有自由裁量之權,但仍有應受法律內部性界限與外部性界限之限制。

是本院定應執行刑仍應受法律內部性界限(即附表編號7所示之刑與前開所定應執行刑總和)與外部性界限(即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各罪宣告刑總和)之限制。

另上揭各罪分別屬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詳如附表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欄所示),經受刑人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影本附卷可稽。

檢察官聲請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且經檢察官通知受刑人表示意見,受刑人表示無意見等情,核屬正當,應予准許,並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怡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怡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附表:(日期:民國)
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13日 110年8月15日 110年8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5376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708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7838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簡字第2028號 110年度簡字第2439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2708號 判決日期 110年8月31日 110年10月29日 111年1月3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簡字第2028號 110年度簡字第2439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270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14日 110年12月9日 111年2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7039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7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445號 編號1至6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9月20日 110年8月17日 110年8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1725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緝字第110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緝字第1760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214號 111年度易字第76號 111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決日期 111年3月31日 111年3月8日 111年3月30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214號 111年度易字第76號 111年度易字第347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5月3日 111年4月13日 111年5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註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166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53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6606號 編號1至6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編 號 7 (空白) (空白) 罪 名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9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3878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2231號 判決日期 111年10月26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中簡字第223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年11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7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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