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2,金訴,2613,2024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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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2613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阮氏水仙



選任辯護人周家年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32348號、第37559號)及移送併辦(112年度偵字第51402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7月 1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簡志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品均
中華民國113 年7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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