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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2926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辛英隆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36686號),固業經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8月13日宣判,茲查終結後,因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範甫經修正公布,新舊法律於本案之適用關係較為複雜,致衍生有諸多事實上及法律上爭點亟待釐清,故本院認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8 月9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簡芳潔
法官陳建宇
法官姚佑軍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佳蔚
中華民國113 年8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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