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3,聲,518,2024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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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51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張文源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39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

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

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

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

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年度台非字第32號、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各該法院判決處以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又依上開說明,本院定其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罪總和(即有期徒刑114年9月,惟不得逾30年),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3、4、6、7、8、9、10、11、12至14、15至16定應執行之刑及編號5刑度之總和(即有期徒刑20年11月)。

準此,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及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之立法所採之限制加重原則,兼衡以各罪之犯罪時間間隔、受刑人整體犯行之應罰適當性、所犯各罪對於社會之整體危害程度,及受刑人具狀回覆之內容,有受刑人陳報狀在卷可參等情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5、16所示之罪雖有各併科罰金新臺幣(下同)1萬元及9,000元,然聲請書就此部分並無聲請定刑,且附表編號15、16之罰金刑部分已定併科罰金應執行11,000元,無宣告多數罰金刑情形,自應與前開所定之應執行刑併執行之,毋庸併定應執行之刑,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鄭雅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慧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6次) 有期徒刑1年2月(8次) 有期徒刑1年4月(8次) 有期徒刑1年3月(5次) 有期徒刑1年5月(1次) 有期徒刑1年(1次) 犯罪日期 110/05/13 110/01/06 110/01/06-110/06/10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7267號等 雲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123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4998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本院 雲林地院 本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562號等 110年度訴字第21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4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7/28 110/07/30 111/01/11 確定判決 法 院 本院 雲林地院 本院 案 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562號等 110年度訴字第211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645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10/08/24 110/09/07 111/02/1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至3已定刑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75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助字第1751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聲請意旨漏載,應予補充)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243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3次) 有期徒刑1年4月(1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4次) 有期徒刑1年2月(1次) 犯罪日期 000年0月間某日起至110年3月11日止 110/05/01-110/05/02 000年0月間起至110年6月6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高雄地檢110年度偵字第13126號等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1468號等 高雄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5537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高雄地院 本院 高雄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268號等 110年度金訴字第1204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91號 判決日期 111/01/11 111/02/23 111/07/25 確定判決 法 院 高雄地院 本院 高雄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268號等 110年度金訴字第1204號 111年度審金訴字第29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03/02 111/03/22 111/09/07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1331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987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2299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6次) 有期徒刑1年1月(5次) 有期徒刑1年2月(3次) 有期徒刑7月(5次) 有期徒刑1年2月(15次) 犯罪日期 110/01/06-110/06/03 110年3月前某日起至110年4月29日止 110年5月13日前案遭查獲後之某日起至110年6月8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8771號等 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0041號 彰化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38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新北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007號等 111年度金訴字第1112號 111年度訴字第589號等 判決日期 111/08/17 111/09/15 111/09/27 確定判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新北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007號等 111年度金訴字第1112號 111年度訴字第589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11/09/21 111/10/26 111/10/3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750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2658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2826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1次) 有期徒刑1年2月(4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次) 有期徒刑1年2月(5次)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4次) 有期徒刑1年(7次) 犯罪日期 110/01/06-110/05/23 110年間起至110年4月24日止 110年間起至110年6月4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06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88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6280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本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847號等 112年度金訴字第258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288號 判決日期 112/01/18 112/04/07 112/06/27 確定判決 法 院 中高分院 本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847號等 112年度金訴字第258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28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2/21 112/05/09 112/07/3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922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0398號 (編號12至14已定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0588號 編號 13 14 15 1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次) 有期徒刑1年 (併科新臺幣10000元) 有期徒刑1年 (併科新臺幣9000元) 犯罪日期 110年間起至110年6月4日 110年間起至110年6月4日止 110/03/10-110/03/13 110年5月中旬某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4894號等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4894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94號等 臺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29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6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62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044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044號 判決日期 111/09/15 111/09/15 112/11/30 112/11/30 確定判決 法 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6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62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044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04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10/17 112/06/06 113/01/02 113/01/02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0586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0587號 另判有罪1次 (編號15、16已定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應執行11000元)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190號 臺中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190號 刑期屆滿日131年5月9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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