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07,附民,718,2018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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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718號
原 告 蔡雪梅
被 告 伍志傑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07 年度訴字第148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玉琪
法 官 田雅心
法 官 江彥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嘉麒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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