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2,中簡附民,109,2023060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中簡附民字第109號
原 告 廖淑瑛
被 告 陳尚斌


上列被告因112年度中金簡字第98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蔡逸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于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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