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2,聲,1607,2023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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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607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楊梓群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5496號、112年度執聲字第151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梓群犯如附表所示之數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楊梓群犯如附表所示之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

又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數罪,先後經判處各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已確定在案,有各該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存卷可稽。

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1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另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則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屬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所列併合處罰之例外情形。

惟受刑人已就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一節,有受刑人於民國112年5月25日簽名並蓋印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附卷可查,合於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

是本件受刑人顯已自行衡量後,選擇合併定應執行刑,而失其原得易刑處分之利益,換取因併合處罰可能享有限制加重刑罰之恤刑利益。

茲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認其聲請厥為正當。

又本院就附表所示各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前開裁判所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復考量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侵害法益與犯罪日期,以及本院函詢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之意見,受刑人表示請合併定較輕刑度等情狀,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至如附表編號6、編號8、編號9所示案件所科宣告刑中併科罰金部分,業經定應執行罰金新臺幣6萬元,而本件並無宣告多數罰金之情形,不發生定應執行刑之問題,應依原判決併予執行,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承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美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 日

附表:受刑人楊梓群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賭博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共2罪) 犯 罪 日 期 108年11月22日至108年11月23日 109年4月6日 ①109年4月9日 ②109年4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6558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805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5937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彰化地院(聲請書誤載為雲林地院) 案 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1036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209號 109年度訴字第679號 判決日期 109年6月23日 109年8月11日 109年8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09年度審易字第1036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209號 109年度訴字第67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9年8月8日 109年9月15日 109年10月1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是 均否 均否 備註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撤緩字第104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4185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66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共4罪) 犯 罪 日 期 ①109年7月27日 ②109年7月27日 109年7月23日 ①109年3月30日 ②109年4月13日至14日 ③109年4月10日 ④109年4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橋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317號等 橋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2556號等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828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橋頭地院 橋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734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26日 110年3月3日 110年4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橋頭地院 橋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734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9年12月24日 110年4月1日 110年5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橋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00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橋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816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468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共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共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共4罪) 犯 罪 日 期 ①109年4月7日 ②109年4月9日 ①109年4月8日 ②109年4月8日 ③109年4月10日 ①109年4月8日 ②109年4月9日 ③109年4月7日 ④109年4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8282號等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8282號等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828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判決日期 110年4月27日 110年4月27日 110年4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0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0年5月25日 110年5月25日 110年5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468號(編號1至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編 號 10 (以下空白) 罪 名 詐欺 宣 告 刑 ①有期徒刑1年2月 ②有期徒刑1年 犯 罪 日 期 ①109年4月7日 ②109年4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521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4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844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2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5496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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