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TCDM,113,易,56,2024042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112年度訴字第2187號
113年度易字第56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呂挺秀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39498號)及追加起訴(112年度偵字第52821、55907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至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梁文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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