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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緝字第3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慶助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施慶鴻
以上為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俊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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