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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1343號
債 權 人 一○一帝國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林煌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梁玉鳳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敘明各期積欠管理費應繳日期及金額為何,並敘明各期積欠管理費均請求自民國98年12月1日起算按法定利率計算利息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田靜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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