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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22443號
債 權 人 亞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廉蕙琦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弘城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確認本件聲請人法定代理人之正確名稱為何(「廉」蕙琦或「亷」蕙琦),併請提出與聲請人法定代理人名稱相符之印文。
㈡確認債務人之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7 日
書記官 簡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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