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催字第6號
聲 請 人 豐禾資訊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啟騰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台端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正確姓名為何?(洪「啟」騰抑或洪「啓」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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