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07,司促,3031,2018020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3031號
債 權 人 巨僑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燦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勝美悠活郡社區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提出勝美悠活郡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報備證明及最近一次主任委員當選會議記錄。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 日
書記官 陳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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