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08,司促,4966,2019030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4966號
債 權 人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王佩珊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違約金之計算方式為何?聲請狀內容並未記載。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陳貴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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