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12,亡,5,2023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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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亡字第5號
聲 請 人 陳昱成


相 對 人 邱雅琪 失蹤前住○○市○○區○○路000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邱雅琪(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最後戶籍址:臺中市○○區○○路000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七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3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顏銀秋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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