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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72號
聲 請 人 陳哲三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朱鄒容森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一)登記日期:民國113年3月1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1,25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費之債務,包括借款、貼現、墊款。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13年5月26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按年利率6%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按年利率6%計算。
(九)違約金:每逾一日每萬元以新台幣200元加計。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
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
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之債務契約所生之手續費用。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朱鄒容森,債務額比例:全 部。
(十二)流抵約定: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 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所有。
相對人朱鄒容森於民國113年2月27日向聲請人借款7,500,0 00元,並約定相對人須於民國113年5月31日償還借款金額 。
詎相對人屆期仍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原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款契約書、協議書、本票、公證書、銀行匯款數據、附表、相對人最新戶籍謄本等影本為證。
四、本院於113年6月20日通知相對人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表示意見,相對人則於民國113年7月9日具狀陳述意見略以:聲請人提出之債權證明文件,其中借款契約書、協議書,僅有相對人印文,債權人簽署欄位空白,形式上觀察,無從確定該債權文件之債權人為何人;
另公證書(借貸約定書)所載之借款截止日、違約金內容、無約定利息等情,亦與抵押權設定內容不符,兩者債權並非同一;
且本件抵押權係近期常見靈骨塔詐騙案,相對人遭受詐騙集團設局詐騙而設定上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非有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真實意思,是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存在,聲請人向本院聲請抵押權拍賣裁定自屬無據云云。
惟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法院祇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又擔保債權確定日與擔保債權之清償日本未必一致,此見抵押權設定內容另載有清償日期欄位即明,且依民法第881條之13、第881條之14規定可知,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一經確定,係表徵該抵押權與擔保債權之結合狀態隨之確定,此時該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從屬性即與普通抵押權完全相同,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即已確定(即不及於其後發生之債權),遑論違約金約定與抵押權設定之違約金金額尚有不符時,僅影響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行使權利時,違約金仍受限於其設定之最高限額之範圍,況債權人尚有提出同日借款之本票,自得為本件債權已屆清償期未清償之證明文件;
且此類事件,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如對於抵押債權之存否有爭執,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謀解決,而不得於抗告程序中主張以求解決,並據為廢棄拍賣裁定之理由(參最高法院51年台抗字第269號、94年度台抗字第631號裁定意旨參照);
聲請人經核本件聲請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太平區 宜欣 2115 73.89 全部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409 臺中市○○區○○段0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宅、 梯間、瞭望台 主要建材:加強磚 造 層 數:2層 一層:41.88 二層:41.88 突出物:15.22 合計:98.98 陽台:6.22 平台:5.72 全部 臺中市○○區○○路00○000巷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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