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13,司票,6765,2024072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6765號
聲請人祥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唐秀鳯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依汝即陳亮吟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7 月26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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