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99,司促,9617,2010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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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9617號
債 權 人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債務人收受債權讓與通知存證信函之回執。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賴素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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