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99,司票,1119,2010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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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票字第1119號
聲 請 人 嘉易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丁○○
相 對 人 丙○○
相 對 人 乙○○
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45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請求法院執行處停止強制執行。

┌────────────────────────────────────────────────────────────┐│本票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 99年度司票字第1119號│├──┬───────────┬─────────┬───────────┬───────────┬────────┬──┤│編號│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 利 息 起 算 日 │ 票 據 號 碼 │備考││ │ │ (新臺幣) │ │ │ │ │├──┼───────────┼─────────┼───────────┼───────────┼────────┼──┤│001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2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3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4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5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6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7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8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09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0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1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2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3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4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5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6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7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8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19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0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1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2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3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4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WG0000000 │ │├──┼───────────┼─────────┼───────────┼───────────┼────────┼──┤│025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76 │ │├──┼───────────┼─────────┼───────────┼───────────┼────────┼──┤│026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77 │ │├──┼───────────┼─────────┼───────────┼───────────┼────────┼──┤│027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78 │ │├──┼───────────┼─────────┼───────────┼───────────┼────────┼──┤│028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79 │ │├──┼───────────┼─────────┼───────────┼───────────┼────────┼──┤│029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0 │ │├──┼───────────┼─────────┼───────────┼───────────┼────────┼──┤│030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1 │ │├──┼───────────┼─────────┼───────────┼───────────┼────────┼──┤│031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2 │ │├──┼───────────┼─────────┼───────────┼───────────┼────────┼──┤│032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3 │ │├──┼───────────┼─────────┼───────────┼───────────┼────────┼──┤│033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4 │ │├──┼───────────┼─────────┼───────────┼───────────┼────────┼──┤│034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5 │ │├──┼───────────┼─────────┼───────────┼───────────┼────────┼──┤│035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6 │ │├──┼───────────┼─────────┼───────────┼───────────┼────────┼──┤│036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7 │ │├──┼───────────┼─────────┼───────────┼───────────┼────────┼──┤│037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8 │ │├──┼───────────┼─────────┼───────────┼───────────┼────────┼──┤│038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89 │ │├──┼───────────┼─────────┼───────────┼───────────┼────────┼──┤│039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0 │ │├──┼───────────┼─────────┼───────────┼───────────┼────────┼──┤│040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1 │ │├──┼───────────┼─────────┼───────────┼───────────┼────────┼──┤│041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2 │ │├──┼───────────┼─────────┼───────────┼───────────┼────────┼──┤│042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3 │ │├──┼───────────┼─────────┼───────────┼───────────┼────────┼──┤│043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4 │ │├──┼───────────┼─────────┼───────────┼───────────┼────────┼──┤│044 │99年1月16日 │150,000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5 │ │├──┼───────────┼─────────┼───────────┼───────────┼────────┼──┤│045 │99年1月16日 │15,365元 │未載 │99年2月21日 │CH395097 │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不必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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