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4131號
債 權 人 一中NEW CITY商圈B區管理委員會
設臺中市○區○○街000號2樓
法定代理人 封鼎元 住臺中市○區○○街000號2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益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請提出債務人益民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田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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