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02,司票,3352,2013070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3352號
聲 請 人 學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中市○區○○路000號7樓
法定代理人 曹炳偉 住臺中市○區○○路000號7樓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中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費新臺幣3,000元。

二、提出中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8年1月5日之登記資料,以證明當時之法定代理人為余翠廬。

三、提出附表。

四、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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