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03,司票,6604,20141107,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6604號
聲 請 人 莊長運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日博有限公司、鄧淑晏准予本票裁定強
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相對人日博有限公司歷次變更登記事項卡,以證明發票時之法定代理人為鄧淑晏。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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